可信计算产品联合认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华财经北京1月5日电
可信计算产品联合认证工作近日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5日在京共同主办首批可信计算认证产品发布会,14款可信计算产品检测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获颁证书。
可信计算产品联合认证是落实安全可信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推进、推广安全可信产品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国家等级保护2.0制度要求,规范引导可信计算产品的健康发展和构建可持续的可信计算生态,加快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的落地,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于2021年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一年多来,双方联合开展可信计算产品的检测和认证工作,共同制定可信计算产品认证实施的规则,对于满足可信计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的,双方联合颁发可信计算产品的认证证书。
沈昌祥院士在发布会上表示,推广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是国家战略,是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要求的重要举措。安全可信技术能够确保设备在工作的同时,内含的安全部件进行动态的、并行的、实时的、全方位的安全检测,确保计算过程及资源不被破坏和篡改,正确完成计算任务。
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振宇介绍,首批过测的可信计算产品来自中科可控等14家业内知名企业的7款可信服务器和7款可信网络安全产品。联合检测认证工作的开展,对于建设基础软硬件厂商和网络安全厂商深度融合的新型网络安全产业生态、推动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体系的快速构成、筑牢我国网络安全屏障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此外,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特聘专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左晓栋在会上正式发布了由北京工业大学等4家单位牵头的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的4项团体标准。
下一步,中关村可信计算产业联盟和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将密切配合,加强可信计算产品认证的宣贯,并将逐步扩大可信计算产品认证范围,将办公设备、工控设备等产品逐渐纳入认证范围,不断完善可信计算产品检测认证体系。在应用侧,积极推进可信计算产品在重要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的应用,构建“安全可信”网络空间安全防护体系,提高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主动免疫能力。(新华财经记者 张文娟)
戏剧创作不可放逐表达意识******
作者:夕 君
戏剧是人类古老的艺术形式,数千年来绵延至今,派生出不同的类型、风格、流派等,可以说蔚为大观。其中,针锋相对的观点、迥然有别的艺术实践对话、共存,也是一道风景。总的来说,持不同理论主张、开展不同艺术实践的戏剧人普遍注重戏剧的表达意识,即认为,戏剧的思想内容、舞美设计等是创作者主体精神、生命体验、生活经验等的表达与投射,凝结着创作者特定的文化、艺术诉求。说得直白一点,一部戏总得说点什么,哪怕表现的是荒诞甚至空虚,那也是有所表达的。
然而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实践并不总是与理论期待相符合,有些作品的表达意识相当淡漠,故事情节千篇一律,人物塑造千人一面,台词中充斥着大话、空话、套话,甚至将报纸、文件上的话成套、成段堆砌到剧本之中,在拾人牙慧、牙牙学语中,窥见思想的空洞、思考的阙如和态度的敷衍。有时,这类作品的主创还会以绚丽的声光电等手段掩盖表达意识的不足。令人稍觉慰藉的是,这类放逐了表达意识的、机械生产式的作品,几乎不会受到观众和市场的认可,甚至很少有人看,其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是很有限的,只是浪费了人力物力资源,仍很不妥。
戏剧创作放逐表达意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与无人问津的作品相比,艺术内核不坚固但观众数量庞大的作品更值得注意。随着戏剧发展的多元化,不少作品越来越强调观众的参与感、互动感,无论剧本创作还是舞台设计,都为观众的介入留足了空间。这类作品以创新的姿态挖掘戏剧的新的可能性,探索戏剧概念的边界,值得鼓励,然而一旦过于强调互动性,戏剧自身逻辑的完整性难免遭到破坏,创作主体的表达意识必然要向观众的参与和选择让步,二者如何调和,非常考验创作者的智慧和经验。
在某种浪潮汹涌之时,保持一定的克制和定力十分可贵。跨界融合没有问题,分寸、尺度至关重要。当戏剧大幅度、全方位地向观众“敞开”,其文学意味、表达意识被稀释乃至消解,戏剧和游戏、剧本杀、视觉秀等其他艺术形式、娱乐方式的差异及边界就逐渐变得模糊不清。有些作品,说它是戏剧,它似乎击穿了“第四堵墙”,侵入了观众的心理屏障;说它是游戏,它又很难像纯粹的游戏那样让观众毫无顾忌地投入,毕竟与看过剧本的职业演员一起演戏,这种压力对观众来说太大了些,很难放得开;说它是舞台秀、灯光秀,其科技含量、视听效果又很难达到观众期待的“大秀”的水平。
那么,问题就来了。放逐表达意识而一味追求与观众“打成一片”,戏剧究竟获得了解放还是陷入了尴尬?这个问题不容易回答,但可以做进一步、长时段观察。把自己“创新”成其他事物,这是否是戏剧创新的理想途径?这个问题也不容易回答,但值得认真考量。
在笔者看来,文艺工作者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时时刻刻将观众放在心中,这完全正确且非常必要。但是,尊重观众、为观众服务,并不意味着放逐自身表达意识,把剧本“写作权”交给观众,仅将戏剧视为让观众游乐其中的一场真人秀,怎么乐呵、怎么新鲜就怎么来。真正的创新应该是有内涵的,而不是让艺术坚守让位于商业逻辑、让精神共鸣让位于感官刺激。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终归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仅仅满足消费者物质层面的“使用需求”是不够的。纵然不能一律要求戏剧为观众启智润心,也至少应该提供些许精神对话的场域、心灵慰藉的温度、审美愉悦的空间。做好本职工作,守护好文艺、文艺工作者的职责,这才是真正将观众放在了心上。哪怕创作者的追求仅是娱乐观众,内涵较为丰富、表达意识较强的作品,也往往能够达到更好的娱乐效果。
总之,对于戏剧创作来说,形式可以千变万化,理念可以不断更迭,但一定的表达意识总不该缺席。(夕君)